7月11日,泥窝潭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青龙山村山林权属纠纷展开三级联合现场调解。乡分管林业领导、司法所、林业站,青龙山村支书、主任,组长、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现场调解。
调解中,林业站负责人首先对本次纠纷情况进行了简要概述,这次争议主要涉及到政府之前经营的原红旗林场,后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以拍卖的形式将林场内栽种的林木所有权卖给张某某等人。如今木已成林,张某某在砍伐的过程中与陈某某发生纠纷。
该乡相关负责人带领大家来到山林纠纷现场进行查看。经过近3个小时的现场勘查,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基本确定了陈某某与张某某的纠纷争议焦点:一是张某某在砍伐林木时,砸坏陈某某在自家地里栽种的树木;二是陈某某认为自己在自家林权证已标明的林地上栽种的林木,现也被张某某砍伐。
林业站负责人向与会的村民详细阐述了林木、林地权属归属的历史沿革以及相关标准和依据。最终,经过乡村组三级联调,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张某某补偿陈某某损失人民币33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泥窝潭乡党政办:王海斌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