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潭中队在暑期安全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平板货车非法运输非标电动四轮车的违法行为,并成功协助受骗市民全额追回购车定金。
经调查询问,车上部分非标电动四轮车正运往本地买家徐某某处。交警随即联系徐某某了解情况。原来,徐某某在观看某网络直播间时,被商家宣称“不要驾驶证,不需要牌照”的话术所误导,冲动之下支付定金订购了总价2万余元的车辆。
交警现场对徐某某进行了面对面安全教育,详细剖析了非标电动四轮车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在掌握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的证据后,交警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迅速出击,最终,成功协助徐某某全额追回了购车定金。
交警部门提醒:凡宣称“无需上牌、无需驾照、无需保险”的车辆,均为严禁上公共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四轮车。此类车辆未经工信部生产许可,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安全性能远低于国家机动车标准,仅用于特定地点内部道路内部使用。请勿购买此类车辆上公共道路行驶,莫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置于不可控的危险之中。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馨雅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