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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大力等3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洋涛 编辑:李军-ty 2020-01-08 1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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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莫大力、梅彪波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开庭宣判,莫大力等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泰和公司、渔父公司等5家公司成立渣土联营公司,吸收有犯罪记录、吸毒和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渣土联营公司的稽查队、业务部、项目部等部门,为垄断桃源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业务,非法成立稽查队,对桃源县城区范围内的工地巡查、阻工,强揽运输业务,形成了以莫大力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2017年5月,胜利砂场、南站砂场成立,使该组织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实力进一步壮大。莫大力系该组织公认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马华明、梅彪波基本固定,人数较多、组织结构明晰、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形成了一定的规约和纪律。如:服从安排,维护上级权威;成员出事后,组织出面了难等。该组织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0余起,聚敛非法利益4400余万元。该犯罪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致使多名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或者报案后因害怕报复而不敢继续追究;对渣土、土石方等运输行业形成垄断,严重干扰、破坏了金泰公司、常德九建、路桥集团公司等多家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非法开采砂石113余万吨,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流失;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干扰、破坏国家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秩序,致使其职能不能正常行使。

桃源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犯行贿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莫大力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内实施犯罪的人员,均按其构成的犯罪,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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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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