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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公安局九溪派出所办理刘某被伤害案情况说明

编辑:李军 2018-07-11 17: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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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桃源部分微信群里流传一段民警给一名被约束男子松绑并戴上手铐的视频,有网民据此投诉桃源县公安局九溪派出所执法不公。获此情况后,县公安局非常重视,指派警务督察大队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8628日上午,桃源县公安局九溪派出所接报警称:九溪镇正气村满家组刘某军在满某忠家持刀砍人。接警后,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同时联系该村干部就近先行处置,并电话告知刘某军父亲刘某安。到达现场时,刘某军已被人用布带约束住手脚置于满某忠家门前。因为之前刘某军曾两次无故殴打他人被民警和村干部送往医院治疗过,为防止刘某军继续滋事,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后给刘某军松绑的同时给其戴上了手铐,然后驾车将刘某军送到九溪医院进行治疗。
经查:当天上午九时许,刘某军从满某忠家门前经过时,称满家的狗咬了他,便拿柴刀冲到满某忠家,踢开满家的门要砍满某忠。满某忠避开并抢刀,两人相持时,满某忠呼喊在楼上睡觉的儿子满某琪。父子俩将刘某军控制,控制过程中,满某忠用柴刀背将刘某军右脚打伤,在刘某军失去反抗之后,父子两用布带将刘某军捆绑约束直到民警和村干部赶来。
74日,经司法鉴定,刘某军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派出所遂将本案立为故意伤害案开展侦查,76日,满某忠被桃源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九溪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为防止刘某军继续伤人,给其松绑后换用手铐,及时送医治疗适当合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目前,没有发现派出所有执法不公正行为。
 
桃源县公安局
              2018711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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