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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检察院发出建议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作者:李智勇 刘建新 编辑:李军 2018-01-18 1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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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桃源县卫计局将16家自来水厂的整改及处罚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了桃源县检察院。

       2017年12月1日起,桃源县检察院从饮用水水质抓起,联合县卫计局、县疾控中心、县水利局等部门,对全县66家自来水水厂的供水水质进行了全面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桃源县县城及乡镇有16家自来水厂的供水水质在PH值、消毒剂、总大肠菌群及铁、锰含量等指标均不同程度地超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范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供水水质不合格。针对这一情况,桃源县检察院于12月5日向桃源县卫计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督促有问题的水厂查清原因,及时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卫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取证,依法对涉事水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签订整改承诺书。

作者:李智勇 刘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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