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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编辑:李军 2018-01-19 16: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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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内容

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

二、主要整改措施

1、建立定期研究机制,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环保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统筹调度。

2、成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委员会职责和运行机制,充份发挥委员会牵头组织与协调督导作用;

3、严格执行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年度环保工作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虚心接受人大建议与意见,全面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

三、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1、县委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密集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桃源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桃办〔201714),《关于印发<桃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桃办发电〔201757)等文件,进一步从机制、制度层面重视环保工作,推动环保工作。

220179月,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桃政办函〔201750),将桃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为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县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县直单位全部纳入为成员单位,建立与完善生委会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全县环境质量稳定提升。

3、县政府年初工作会议明确,将县政府向县大报告年度环保工作常态化。2017年上半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常委会议,听取审议《桃源县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反馈审议报告,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指导与促进全县环保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升整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全面增强四个意识,把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形成高度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不断推进工作落实。

2、高举“生态立县”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执行十二届县委“生态立县”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桃源这一目标,严格环评审批,坚持绿色优先,坚持生态发展,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治理,加强生态建设,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双赢发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件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1219日至20171225日,共5天。

联系电话:6623583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镇漳江南路24

 

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1219

来源: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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