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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特殊慢性病申请工作启动

编辑:李军 2017-06-02 14: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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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特殊慢性病患者医疗负担,近日,县人社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正式出台了《桃源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将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等33个病种纳入慢性病病种管理,所有符合慢性病条件的患者年度内可获得100元至43200元的门诊医疗费补偿。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重性精神病、耐多药性肺结核4个慢性病病种患者还可同时享受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

2017年度特殊慢性病申请与年审工作于6月1日起正式启动、7月31日结束,过期不予办理。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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