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规范农村自建房行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夷望溪镇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多措并举规范农村建房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制度。成立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和规范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同时依据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划法》,结合本镇实际,对农村自建房的审批、监管,切实杜绝私自改建、扩建等现象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坚持严格审批,强化规划管理。根据“一户一宅”原则,建房户必须向村(居)提出申请,经调查确认后规范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注明建房高度、面积等,交由农村宅基地管理联审联批办公室审批,同时坚持文明、安全施工的原则,要求建筑材料不能长时间占用道路,建筑垃圾、废弃物不堆放在场地外。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做好安全防护、规范作业,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紧盯重点环节,加强巡查监管。着重加强农村自建房的巡查管理力度,确保各村(居)“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建房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阻止。针对建房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停工整改,严肃处理。杜绝各类用地违法、房屋违建、施工危险等行为,确保农村建房合法、有序、安全。
下一步,夷望溪镇将继续在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上发力,规范审批建设流程,强化日常监管,全力提升全镇农村住房管理工作水平。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志明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