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互联网时代下,桃源县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引入“互联网+”理念,运用新媒体融入审判工作当中,及时高效化解矛盾。微信调解作为一种新的司法便民的方式,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成为了被认可且需要的一种调解模式。
“请你再次确认调解内容。”1月2日,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法官毛先君向微信视频中的被告说道。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为未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黄某于是向法院起诉了被告王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于被告在千里之外的广东,为减轻诉累,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各方进行多次沟通,法官采用微信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庭前调解,仅用一个小时,便调解成功结案。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伍梦霞 张曼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