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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莫大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审宣判 32人获刑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军-ty 2020-01-06 18: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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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大力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经桃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莫大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梅彪波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缓刑一年等。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所得分别予以追缴、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以莫大力为首的被告人2015年4月以来垄断桃源县城内的渣土运输业务,吸收有犯罪记录、吸毒和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渣土联营公司业务部、项等部门,对桃源县城区范围内的工地巡查、拦车、阻工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强揽运输业务,非法控制沅江桃源相关河段砂石采挖,垄断桃源县城区渣土、土石方等运输,获取非法利益4400余万元。该团伙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干扰、破坏国家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秩序,致使其职能不能正常行使。根据该组织成员所实施、参与的犯罪并结合各自的量刑情节,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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