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广东对被执行人龙某进行司法拘留。8月8日,龙某交付执行款325000元,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申请人江某、谢某拿到了案款后,接连为高效率工作的执行法官点赞。
龙某因多次购买江某、谢某的鸡蛋,拖欠两人货款一直未偿还,江某、谢某分别将龙某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达成龙某分别支付江某、谢某货款的调解协议。因龙某未履行,江某、谢某于今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对龙某财产进行多方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调查到龙某常年不在家。8月6日,执行法官曾平接到电话,称龙某在广东打工,当即通知团队人员,前往广东执行。
晚上8点,执行干警抵达广东,刚吃完晚饭,执行法官曾平就接到电话,称发现龙某,曾法官立即带着团队人员将龙某抓获。当晚执行干警便带着龙某返回桃源,8月7日上午九点,龙某被送入桃源县拘留所。8月8日,龙某亲友即送来执行款,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
执行不能仅靠法院,申请人要维护自己切身利益,需要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动向,积极提供执行线索,和执行人员密切配合,只要有线索,距离不是问题。
来源:视外桃源手机台 通讯员:李泽鑫 李瑶瑶
作者:李泽红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