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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机关社保处:新春开门别样红

来源:视外桃源手机台 编辑:李军 2018-03-03 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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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心、加压、发学习清单。”春节上班第一天,桃源县机关社保处即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开会,以敛收放飞的假日心情。他们一改以前“新春首班发红包”的俗习,“不发红包,发学习清单”,给每位工作人员发了一个用单位公文信封装着的别样“红包”,内有二份要求学习的政策性文件。

  春节期间,桃源县机关社保处签收了省人社厅印发的两份关于机关社保“养老待遇计发”“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核定”业务经办文件(湘人社发[2018]6号、7号),要求每名工作人员原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认真调研,发现问题,月例会时组织学习研讨。

  “这两份文件总的来说是讲一件事,就是‘制度并轨’新制度启动推进到现在,在‘待遇计发’业务经办中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应当怎样处理?两份文件分别就‘处理意见’和‘经办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

  “6号文件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补缴’,它是指原来有编,老系统中又没有‘交钱’的这类人,有一个时间‘节点’,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怎么交?1996年1月1日以后的怎么交?”

  “这样一学,还真是豁然开朗!” 

 

 
 
 

  3月1日,工作月例会如期。参会人员就两份文件学习的相关疑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职业年金经费来源性质的认定,与财政部门衔接一次,由年金股长负责落实。已退休人员判刑后,奖惩股要及时告知我处,否则形成冒领难以追回,与奖惩股的衔接由稽核股长负责落实。”学习讨论结束后,该处负责人钟元军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业务经办责任。

  桃源县机关社保处一直重视“创学习型机关”建设,有效地推进了单位社保经办工作上水平,多年来,社保基金完整率、安全率均达100%。去年,全市绩效综合考核,该处获“目标管理红旗单位”,社保卡应用、综合信息、基金财务年报、稽核年报基金监管等四个单项均获“目标管理优秀单位”。(通讯员:邹其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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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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