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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枫树维回乡红旗村(原砌口村)光伏发电项目的情况说明

编辑:李军 2017-06-27 22: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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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属于国家大力提倡的绿色能源开发项目。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调整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和规模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5〕年865号文件精神,由桃源县人民政府牵头,经过多次谈判,引进协鑫集团、湘晖集团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是我县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对我县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于2015年8月在枫树维回乡正式启动,前期已依法依规完成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环评,目前已投资8.1亿元。2015年,经村民签字同意,该项目(农光互补部分)涉及的万福新村、红旗村、庄家桥村村民委托村民委员会与项目投资方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补偿,所有补偿款于2015年底全部到位。对于在枫树维回乡白洋河哑河段进行的相关工程(渔光互补部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国家所有,不涉及对村民的补偿问题。
项目启动后,枫树维回乡多次上门入户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但红旗村极个别村民企图通过该项目谋取个人不当利益不成后,唆使少数村民多次阻扰现场施工。2017年6月27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时,再次遭到阻扰,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公安机关对阻扰施工的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家乡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一起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为建设“五个桃源”贡献自己的力量。
 
枫树维回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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