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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践行百千万,共筑中国梦”桃源县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编辑:李军 2018-01-18 15: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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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展示桃源人民精神风貌,彰显美丽桃源魅力,展现桃源人文风貌,反映近年来桃源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桃源县首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并举行优秀作品展览。

    一、大赛主题  

    1、本次大赛作品围绕践行百千万工程、弘扬“和乐崇文、务实求新”的桃源精神,反映桃源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共筑中国梦,反映桃源人民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面貌和新变化。

    3、展现桃源生态环境、自然景观、文化艺术、民族风情,反映桃源独具特色的本土文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桃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桃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桃源县文化馆、桃源县美术家协会、桃源县书法会、桃源县摄影家协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桃源县文化馆。

    三、参赛对象

    桃源籍和非桃源籍在桃源县工作、生活的广大干部群众均可参赛。

    四、评选及奖励

    1、奖项设置:美术、书法、摄影各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8名,资金各400元,入展作品30幅,奖金各100元。

大赛组委会成员、评委会成员的作品和特邀作品不参加大赛评奖,参加作品展,入编《获奖作品集》。

    2、设组织奖6名(乡镇3名,县直单位3名),奖金各10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由大赛组委会发给证书,组织奖颁发奖牌。

    五、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 2013年7月31日。

2、评审时间:2013年8月1日到2013年8月5日。

3、入选作品收集时间:2013年8月6日到2013年9月6日。

4、展览时间(暨作品首发式)2013年9月7日到9月13日。

5、展出地点:桃源县文化艺术中心。

    六、投稿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大赛主题要求,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作品类别不限。每人投稿限4幅(组)以内,以前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可以参赛,但不参与评奖。

2、书法作品:一律竖幅6尺以下(含篆刻作品,不含硬笔书法),入选后自行装裱,谢绝装框。

3、美术作品:国画6尺以内,竖式,西画1.5米以下见方。入选后自行装裱。

4、摄影作品:形式不限,黑白彩照均可,不得改变原始数据,只可进行亮度、色彩的调整。组照不超过4幅。投稿交纸质照片10寸小样,入选后再调不小于5M的jpeg电子文件,由组委会放大装框。

5、本次大赛展览结束后,书法、美术作品退稿,摄影作品小样不退。

6、接到入选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装裱作品、或不送电子文件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七、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统一投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桃源县文化馆,乡镇作品由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收集后交大赛办公室,学生作品由教育局评选后交大赛办公室。

书法美术类作品交张勇收。联系电话:13787871830

摄影作品陈振坤收。      联系电话:13508414221

参展作者在投稿时需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或家庭住址。

    八、特别说明

1、征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征稿者本人负责;作品不得重复征稿。活动组委会在本次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中享有免费使用征稿作品的权力,不再另付稿酬。

2、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的数量不限,但获等次以上奖励的作者不重复。

3、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践行百千万,共筑中国梦”

  

桃源县美术书法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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