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县控违拆违工作相关单位,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八字路居委会一组一起强行违建行为采取强力措施,进行现场制止,拆除了违建设施。

拆除违建设施

拆除违建设施
该违建处政府严控地段,相关职能部门查实后,于2013年3月11日向户主杨某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随后,县控违拆违办、相关职能部门、漳江镇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并上门做工作,但该户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继续抢建违法建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在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县控违拆违工作相关单位果断采取行动,坚决进行现场制止,依法打击强行违建行为。作者:吉喆 田浩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