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第5号)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重点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的规定,规范垂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在桃源水电站和凌津滩水电站大坝上下游300米水域垂钓。
二、禁止在沅水桃源段黄颡鱼黄尾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木塘垸三元村-浔阳街道双洲)、沅水桃花源段鲂大鳍鱯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浔阳街道原尧河村-郑家驿镇原郑河村)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
三、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不得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没收钓具,从严查处。公职人员(含离退休)违反上述规定的,除依照法律法规处罚外,同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从严查处,并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内发生公职人员违规违法垂钓3人次以上的取消所在单位文明创建资格。
桃源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桃源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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