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送达应诉文书过程中,法官助理了解到被告因车祸致残,现瘫痪在床,无法出行,便将该情况向主审法官艾艳萍汇报,艾艳萍当即决定对该案开展巡回审判,上门化解纠纷。
7月27日,艾艳萍一行来到张某家中,张某自2012年开始,在王某经营的农资经营部赊购农药、化肥。经双方结算,截至2019年9月9日,张某共欠王某货款16200元未付。艾艳萍了解到张某因车祸致残,需卧床休息6个月后方能进行伤残鉴定,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要等向法院起诉后才能拿到,目前住院所花费的20多万元医疗费都是向亲朋好友所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艾艳萍耐心向张某一家人讲解了今后就机动车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必备的一些立案材料,并提醒其保留重要的证据材料,同时就张某一家的现状向原告王某进行了劝说,建议给予张某一定的宽限期,等拿到赔偿金后再考虑还款,最终王某同意张某在年底拿到赔偿款项后再支付所欠货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伍梦霞 陈虹
编辑:李军-ty
本文链接:http://www.taoyuanxian.com/content/2021/07/30/97235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