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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合力,巩固成果,桃源禁捕退捕工作持续发力
2020-10-19 17:21:47 字号:

形成合力,巩固成果,桃源禁捕退捕工作持续发力

实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保护和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现实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桃源县沅水干流实行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10年。专项行动号角吹响后,全县上下广泛宣传、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偷捕盗捕偷售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效,桃源县在全天候巡查、政策宣传知晓率上持续发力,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10月19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浔阳街道对所辖水域开展禁捕日常巡查。此次巡查重点打击违规垂钓行为,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在巡查中发现有多名垂钓者违规使用一杆多钩,一人多杆,违规使用活饵钓鱼。联合执法人员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宣讲禁钓政策,收缴违规渔具。此次行动共收缴7根鱼竿,4副鱼护,3箱活泥鳅,教育训诫多名违规钓鱼者,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处利用活饵钓鱼的窝点进行捣毁。

黄石镇

为加强排查打击力度,黄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沿河各村干部组成5个巡查小组,每日两次开展水上巡查。对违规架设的地笼、拦网等捕鱼工具,以及违规渔船进行清理。该镇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行业、渔具经营店等进行排查,加大监督力度,斩断“野生鱼”市场销售途径,杜绝“野生鱼”上餐桌。

截至目前,黄石镇禁捕退捕工作共计发放宣传单页48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并利用“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全面禁捕退捕的良好氛围。全镇已开展联合行动10余次,拆除拦网8张,拆除地笼80余条,告诫5人、拘留3人。

陬市镇

根据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陬市镇开启新一轮禁捕退捕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对非法加工、销售河鱼行为巡查。10月16日凌晨4点,镇负责人带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等职能站所工作人员在陬市镇沿堤河边开展了“禁捕禁售清零”巡查行动,随后又来到陬市镇兴盛街农贸市场和西婵寺农贸市场检查是否有销售河鱼的情况。此次巡查,未发现有非法捕捞及销售河鱼现象,前期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成效。

木塘垸镇

自禁捕退捕政策实施以来,木塘垸镇严格开展24小时无死角禁渔巡查。巡查人员每天分为4组,每组4-5人在全镇范围特别是重点水域附近进行巡查,并对巡查发现的渔网进行打捞和清理。

截至目前,该镇共计出动巡查车辆150余台次,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同时在全镇广泛张贴《常德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等宣传海报1000余份。

公安部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长江水域禁渔期严禁从事任何方式的捕捞活动,如果有人违反相关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将被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并被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沅江母亲河需要全民参与,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736—6622962。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华 周丹妮 吴斌 杨妮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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