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动问答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成为了最近的热点议题。有些消费者对征缴具体变化还不太了解,今天小编将就关于这方面进行解答。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也可随时在后台留言咨询。
1、 征管职责是否发生变化?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从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
2、 征收标准是否调整?
答: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每年进行调整,2020年为250元/人。
3、缴费方式有何变化?
答:根据省政府规定,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仍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乡镇、村组等代收模式,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同时,也将积极推广使用与税务系统联网的智能化的便捷缴费方式。
4、 缴费渠道有何变化?
答:村组收现方式代收的由乡镇汇总后到税务局办税厅前台集中解缴;个人自主缴费的可通过各银行柜台、银行POS机、湖南省税务局社保费网厅、湘税社保手机APP等方式缴费。
5、 应如何进行查询?
答:缴费人可持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基金收据、银行缴费凭据、POS机小票、电子缴费号等)到税务部门、乡镇医保专干处、医保部门等进行查询。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桃源县税务局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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