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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桃源法院扫黑除恶成绩单:审结7起涉恶案件 判处38人
2019-04-11 18:15:07 字号:

 

2018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桃源县人民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7件涉恶案件已经全部审结,共判处38人,即被告人王某等9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黄某聚众斗殴案;被告人杨某等10名道士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陈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杨某等4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庄某等5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刘某等5人非法拘禁案。其中,判处有期徒刑28人。除一件因公诉机关起诉后,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补充起诉致使审理周期较长,其他6案审理周期仅为56天。

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参加全省法院扫黑除恶集中宣判3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涉恶案件审理,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发布刑事布告1期,印制5600份,在全县各街道、乡镇、村居进行张贴;设有专门的举报电话、网址,积极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3月以支部为单位到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咨询、宣传。

院长刘智表示,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以更大力度推进专项斗争,确保取得更大的斗争成果。将严格依法办案,从重从快办理重点案件,加强线索研判、加大宣传力度,传播好法院作为扫黑除恶主力军的担当形象。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余杰 伍梦霞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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