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桃源站5月7日讯(分站记者 李泽红)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桃源的采菱城遗址榜上有名。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活动于2009年启动,经国务院核定的1943处申报项目成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516处、古墓葬186处、古建筑795处、石窟寺和石刻110处、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329处、其他7处,还有47处项目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
战国采菱城遗址位于青林回维乡境内,东临沅水,北近白洋河,为春秋末叶至汉代城址。椐清光绪《桃源县志》载:“古采菱城,在县东十五里,楚平王筑”。采菱城亦称“黄楚城” ,城址选择在平地稍隆的岗地上。1982年文物调查发现,城址呈长方形,坐西朝东,南北长830米,东西宽410米,护城河宽20-30米,总面积0.34平方公里。
从1982年到1985年,省、市、县文物考古部门对城址进行了调查和试掘,在城内采集到大量的夹砂红陶、夹砂灰陶和泥质红陶、泥质灰陶陶片,器物有绳纹筒瓦、绳纹陶鬲,经鉴定年代均属东周时期,与清光绪《桃源县志》所载年代相吻合。
1983年10月10曰,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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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泽红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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